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0408do=blogid=18715page=3#comment 我都快笑岔气了。我真不理解,你们怎么都恨地咬牙切齿。iMan完全是在逗乐嘛。当然,如此调侃一个业余女作者,无异于当众把一个大姑娘给里里外外扒个精光。的确有些残忍。 三年级的小女孩大约也就是十岁吧,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喜欢一个小男孩完全是正常的。但是,会不会产生爱情却很难说。“情窦初开”指的是少女刚刚开始懂得爱情。这位女作者当时才十岁,是不是就已经有了爱情的萌动还不好说。看来,这个问题还得需要医学家呀心理学家呀这些专家来解答。 简单地推导一下,很有可能这是女作者以一个三四十岁的女人心态来揣摩十岁女孩的情感。虽然说童年的记忆是很深刻的,但那都是针对孩童能够理解的事情。像是一个游戏,一次游玩,一顿零食,等等,都可能终生难忘。比如小时候常吃的糖葫芦,那味道可以回味一辈子。但是,身心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十岁女孩是不是就能够体味爱情,这的确让人怀疑。所以。我也不太相信这个十岁女孩的“青涩初恋”是个真实的故事。 我到不太介意这是一篇虚构的故事。虚构不是不可以,而是不可以不合理。不合理就是不真实。不真实不是说故事不真实,是情感不真实。好的虚构故事是用不真实的故事来表达真实的情感。如果情感不真实,就算人物确有其人,故事也是假的。 女作者从小就喜爱那个男孩有可能是真的,但那可不是初恋。严格说起来,整个故事 并不符合“我的初恋”这个题目。如果 “我的初恋” 是一个征文活动的规定题材,女作者的这篇故事根本就没有参赛资格。文不对题。女作者从小到大都没有跟那个男孩真正谈过恋爱,连初吻都没有。 初吻是 初恋最 沁人心脾、最 动人心魄的一幕,是初恋的高潮。缺少了初吻,女作者所谓的 “青涩初恋”就缺失了初次恋爱最核心的内容。 女作者与那个男孩之间根本就不存在双向交流的爱慕之情。 就算女作者对那个男孩的情感是爱慕之情也不能叫初恋,顶多是暗恋。因为小男孩根本就没有爱恋小女孩,只是小女孩偷偷地“思春”。再者说,十岁女孩是否能够怀春,还需要有关专家来解释。反正女作者这位业余“文学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答。 即使人物不是虚构的,女作者爱上那个男孩也应该是在大学毕业以后。如果女作者“有一天在公共汽车上”遇见那个“高高大大的帅小伙”而突然春心荡漾,这到合乎情理。然后女作者幻想了一幕幕青梅竹马,这到也有可能。因为成年人的记忆里有一部分是根据真实事件联想的,并不是真实发生过的,但被当作真实场景储存在记忆里。比如,他某年在某个场合对你说了一句话,多年后你回忆起来,重复出了这句话。可是当重放这个场合的录像时,发现你现在重复的这句话并不是当年他说的那句话。不是你记错了,而是你重复的那句话是你当时猜测的他的心理活动。当时他看着你,跟你缓缓地谈心。你心想他肯定喜欢你,想跟你谈恋爱。好多年过去后,你根本就不记得当时他对你说了什么话,但是你记得当时你是怎么想的。你把这个印象深深地刻印在你的记忆里。多年以后,你重复的是你的印象,而不是他说的话。女作者的“青涩初恋”也许就是女作者的印象,而不是事实。 总之,女作者用生涩的笔触勾勒的“青涩初恋”其实是一种苦涩的尴尬。我想对女作者说的是,醒醒吧,快擦干口水,别让你丈夫看出你在性幻想另一个男人。 其他那些骂街的网友可以去看一部电影,《My Life as a Dog》(《Mitt liv som hund》 (1985), 狗脸的岁月 )。有浓厚兴趣的网友还可以去读读原著,看看“半自传”作品是怎样描写十二三岁女孩喜爱同班男孩的。“半自传”就是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而虚构的故事。 文字介绍: http://en.wikipedia.org/wiki/My_Life_as_a_Dog http://www.imdb.com/title/tt0089606/ 狗脸的岁月(My Life as a Dog) 在线播放高清原版DVD(中文字幕): 狗脸的岁月( Mitt liv som hund)1 狗脸的岁月 ( Mitt liv som hund)2
最近国际知名侦探李昌钰对朱令案发表意见,认为直接证据灭失的十几年前旧案仍然可以侦破,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嫌疑人测谎。看来,很快让北京公安局重启案件是不现实的。我就从我专业的角度,依据美国三所大学的四位心理学家的标准,对案件两个大众认为关涉最深者进行鉴定。下面先呈现大众比较容易理解的分析,技术性比较高的部分将下一步做,准备直接呈献给北京市公安局。 美国的四位心理学家(华盛顿大学Jane M. Richards教授、德克萨大学(斯奥斯汀)的Matthew L. Newman和James W. Pennebaker教授、南方卫理大学的Diane S. Berry)国际知名的杂志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个性与社会心理学报》发表文章,题目为《谎言:从语言风格判断欺骗》。他们通过长期的研究,归纳出了重要语言特征,基于此判断可靠性为70%左右,略低于测谎仪的80%。他们认为谎言的最主要语言特征有以下三个: 一、谎言的情节概略简单,缺乏细节(less complex)。 二、谎言很少提及与自己相关的事情(less self-relevant)。 三、谎言包含着较多的消极负面情绪的内容(more characterized by negativity)。 下面选取以上最主要的三个语言特征,对贝志诚和孙维有关朱令案的文章进行分析,这里主要用孙维(2006)的《我比任何人都想将真凶绳之以法》和贝志诚(2012)的《关于朱令被投毒案我的疑问汇总》。关于更多资料的分析将陆续公布。 标准一:谎言的情节概略简单 贝志诚和孙维的文章都有关于如何从实验室得到铊毒的描述。下面就来比较一下。贝志诚的描写极其概略,基本是假设和推论,没有任何具体详细的细节,而且急切想让读者接受他的观点。请看贝志诚的有关描述: 清华也许化学药品管理不善,但是能接触到朱令的人除了孙维谁能知道哪间教室哪个柜子里存放着铊盐?如果让我去假想存在着其他的凶手(不含孙维参与的集体投毒)的可能,我唯一能想象的可能性就是孙维参与实验回来后曾经跟同班女同学详细讨论自己参与的课题中关于铊盐的部分,听者因为过去和朱令的矛盾犯下了此案。请网友们想想是否如此? 孙维对实验室储存铊毒的管理情况也有描述,但是具体、细致、复杂多了: 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因为我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了放在桌上的。为此我查阅了文献,事实上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了。仅我查到的论文就有若干篇,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0月16日(那时我还没入学),1994年12月20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10月2日,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2月16日。直到97年公安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 此外,系领导后来也说除了化学系,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也对外系学生开放。做实验的时候,同学们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确诊后也没有太大改善。 为了证实真相,97年4月,我哥哥独自一人(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更没去过实验楼)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 标准二、谎言很少提及与自己的相关性 按理说,朱令是贝志诚的初中和高中同学,相处的时间很长,朱令的遭遇与他的关涉性是很大的。特别是朱令中毒之后,贝志诚又是参与诊断,又是高调帮助捐款,但是在他有关朱令案的叙述中,冷漠得让人吃惊。实际上,贝志诚近20年来只在朱令被重症监护时见过一次。请看他自己的描写: 轮到我进去后站在她的病床前,不知道怎么我先不吉利的想到了这很象向遗体告别,接着意识到这是一个同龄人处在垂死状态,忽然产生了一种极强烈的恐惧感想要拔腿逃走,但是双腿又像灌满了铅逃不掉。好不容易磨蹭够了觉得不失礼节的时间走出ICU,坐到她父母边上,看着悲哀的老人年少的我就在想赶紧编点什么安慰他们。 对朱令的病危,贝志诚无动于心,想到的是“向遗体告别”。即使出来看到“悲哀的老人”,贝也只是“想编点什么安慰他们”,连一句真诚话也没有。总之,贝志诚给人的印象就是三个字:不正常! 再看看孙维对朱令患病后的描写,感觉到有人情味得多,而且每一处都叫人感觉到真实、合理,而且处处都谈到与自己的关系。下面摘录几段供大家判断: 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震惊中外。我非常同情朱令和他的家人,也和千百万善良的人们一样,希望帮助朱令,并期望早日找出中毒的原因。当时我也曾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了一些挽救朱令生命的活动。 我和朱令没有任何过节,但确实和另外的舍友们更亲密,主要是因为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 朱令94年生病以后很长时间不能确诊,因为我母亲是医生,我还把朱令当时的症状(脱发、皮肤疼、腿疼)告诉我母亲,让她帮着分析和打听,我母亲当时还说可别是红斑狼疮。这些情况我的舍友们都知道。 标准三:谎言包含着较多的消极负面情绪的内容 阅读贝志诚的文字,到处充满着极其负面、消极的情绪内容,让人看了非常不舒服。对朱令的遭遇没有同情和祝福的言辞。请看他《现实不是童话》结尾的几句话: 铊盐已经对她的神经造成不可恢复的损伤,过了半年她虽然苏醒,但是智力最好只有七八岁的小孩的水准,几近失明。够了,我已经不敢再面对这些了,现实不是童话,往往没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也就写到这吧。 然而,看看孙维的表述,尽管被怀疑被威胁,也没有流露出对朱家任何负面消极的内容,还是对朱令一家抱着同情和理解的态度。 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震惊中外。我非常同情朱令和他的家人,也和千百万善良的人们一样,希望帮助朱令,并期望早日找出中毒的原因。当时我也曾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了一些挽救朱令生命的活动。 两个优秀的女儿相继不明不白地一死一残,放在谁家都是毁灭性的打击。我理解朱令家人渴望挽救自己孩子和抓住凶手的心愿,也非常同情他们的遭遇。 结语 结论并不难,但是还是留给大众和公安机关去判断。谁的话前后自相矛盾,与事实抵牾,不自然不真实,也许并不需要测谎仪就可以判断,只要你是一个公正的具有正常思维的人。 谎言的语言特征还有很多,更技术的分析留待下一步去做。 参考文献 1、Matthew L. Newman, James Pennebaker, Diane S. Berry, and Jane M. Richards. “Lying Words: Predicting Deception From Linguistic Styles”.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Vol. 29 No. 5, May 2003 665-675. 2、《南方都市报》2013年5月9日:《李昌钰支招:想破朱令案需对嫌疑人测谎》 3、孙维,2006,《我比任何人都想将真凶绳之以法》(博文)。 4、贝志诚,2013,《关于朱令被投毒案我的疑问汇总》(博文)。 5、贝志诚,2012,《现实不是童话》(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