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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不满办证多年无果,老人被北京昌平卫生局多位官员用衣服蒙头毒打(多图) ... ... ... ...

热度 3已有 9703 次阅读2013-2-5 10:32 |系统分类:维权| 卫生局, 医政科, 北京 昌平, 官员 毒打

为朋友发个贴:《不满办证多年无果,老人被北京昌平卫生局多位官员用衣服蒙头毒打


一、被昌平区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殴打的经过

在党的“十八大”前夕,2012年10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我再次带着“58号文”到北京昌平区卫生局医政科询问我的“诊所批复手续”。几年来一次次遭到工作人员的冷遇,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说了句 “你们这是行政不作为”便激怒了被敬奉惯了的医政干部,被他们团团围住。一个脸上有胎记歪下巴的人突然从身后紧紧的抱住我,又有人用衣服蒙住我的头,一拥而上将我毒打一顿,我奋力挣扎才挣脱出来。尽管被打的头昏脑胀,还是看清了其中毒打我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胖子。后来才知是杨杰副局长领导下高健、任思岩(女)、龙玉军等,任思岩竟当着局长的面二话没说,上来冲我脸上就是一拳,还恶狠狠地指着我说:“出了卫生局的门就弄死你!”此事发生得太突然了,他们配合得如此默契,如此神速,叫人防不胜防,措手不及。这就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骇人听闻令人发指的一幕。

我气得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我万万没想到国家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干部竟用如此卑劣的手段对付一个干瘦的六旬老人,只有在电视剧里见到的镜头竟发生在我身上。我真是欲喊无声欲哭无泪,这里究竟是国家机关卫生局?还是黑社会的老窝?我是合法医生、是副主任医师,我到卫生局来是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为什么如此对待我?国家和人民给你们的权利是让你横行霸道、欺压百姓的吗!社会主义国家、北京首都、朗朗乾坤能允许你们这样胡作非为吗!

在场的卫生局李局长当面证实,我确实从2008年就多次带着国家相关文件到卫生局审批医疗机构手续。2012年3月至7月几经修改的申请报告已提交医政科,而负责办理的姓王的竟让我花钱买一个证。我说:“你到想受贿我可不想行贿,我要靠自己的本事合法取证,行政大厅的冯新中说早就报上去了,你怎说没见呢?你这叫行政不作为!”不料旁边一位年轻人冲过来,张牙舞爪的指着我鼻子喊:“你说什么?不作为?”我说:“难道你要打我老头子不成?”他喊:“打你怎么了!”你来我往的就动起手来,于是,就发生了前面那恶劣的一幕。我被身后既没争吵也没冲突的人,用黑道上的手段偷袭痛打了一顿。若不是中医局李局长和医政科长的奋力保护,我很可能被他们毒打致死的,医政科这帮人简直是训练有素的打手。

最不能容忍的是那个蒙住我头下黑手的胖子,还要动手打我闻讯赶来的妻子,医政科长拉开后,一再赔礼道歉,并报了警。可能是觉得医政科实在没理吧,110来人没说什么就走了。
让我震惊的是主管业务的杨局长的一番话:“批医疗机构问题不是件容易事,就是HJT来了也不批,也得服从我们的规划。我们有权利吊销你的合法行医身份,只要一年不参加培训就让你成为不合法的医生。”我不禁要问:中共中央2009年以来的一系列文件他们就不学习、不贯彻、不执行吗?国务院办公厅58号文“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明文规定“支持举办赢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你们看过吗?HJT拿着58号文件来了也不行吗?是你服从国务院的文件呢?还是“58文”还要服从你的规划呢?其手下如此嚣张、黑暗、歹毒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卫生局的李局长实在看不下去了说:“我是中医局的局长,但是我管不了中医的事,你放心,我会实事求是的反应我看到的情况。”      

二、是党政机关还是黑道衙门

一些好心人劝我:“要请客送礼才行,他们太黑了,否则你绝对拿不到合法手续的。医政科的人已经明讲暗示了,你还不觉悟,还敢顶撞他们,不打你打谁呀!”但是,我是个堂堂正正的老中医,我只是想用自己掌握的医术,合理合法的解救那些被疾病折磨的垂危的病人,为病人、为社会、为国家分忧解难有错吗?我问医政科的科长:“如果有垂危的病人从外地大老远的赶来看病,我也见死不救吗?”科长明确的说;”那也不能看,看就是非法行医!”我无话可说了,眼看着那么多的病人不能救助他们,我的心很痛,多想为他们解除病痛啊!但是我很无奈,我只能告诉上门看病的的患者们,只有昌平卫生局同意了,我才敢给你们治病,否则我就是非法行医。

我不禁要问:这还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卫生局吗?还有党纪国法吗?昌平卫生局医政科目无王法,视党纪国法于不顾,拒不执行国务院行文,公然藐视国家文件如寸草,身居要职大权在握,却行政不作为就没有人敢管吗?我向卫生局、向法律、向社会要个说法!我是合法的主任医师,为老百姓治病救命有罪吗?凭什么剥夺我救助广大患者的权利?!发生在党政机关的极其恶劣的黑社会行为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还容许这样的恶棍歹徒留在执法机关欺压老中医吗?我希望此事要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我强烈地要求合法行医的权利!我需要法律的支持!需要上级领导给我做主!

三、副局长派人上门威胁  掩盖事实 逼我让步

自被殴打后,我的视力严重下降、头晕、头痛,无法给患者看病。一些重病缠身、生命垂危的患者和家属,拖着病体纷纷到昌平区卫生局去苦苦哀求,期望给老医生一个合法身份,一个合法场所。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被卫生局杨杰副局长说成“是对卫生局的威胁,我们不怕” 我从医四十年,挽救垂危患者无数,深得患者爱戴,此事激起了患者极大的民愤,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患者们自发的行动起来,纷纷写下了抗议书、请愿书和保护常大夫誓言书,要求我继续治病救人,强烈谴责昌平区卫生局的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无法无天、置百姓健康和生死于不顾的丑恶行径。

副局长杨杰对我的身心健康于不顾,10月26日派人捎来口信。
1、不要将此事闹大,他可以个人身份向我赔情道歉;
2、他不会让行凶打人者露面,这事就这么算了。否则他杨杰将“针锋相对”“要保护他手下这些兄弟姐妹们”
3、只要我常醴澄还在昌平行医,不会让我有好日子过。

四、万般无奈,求党为民做主

各位领导,杨副局长以上言行哪像个人民公仆,十足的黑社会的头头,完全是黑道上的那一套:只要我不把事情闹大,他可以私下向我道歉。说明他内心明白他的“弟兄们,姐妹们”太猖狂,确实闯祸了,他想捂住我的嘴,通过各个渠道给我施加压力,瞒天过海,不让我向上反映,充当这伙黑道人物的保护伞,让我吃个哑巴亏,私下了结,还不能声张,只要我敢向上反映,他就会昧着良心包庇他们。只要我还想在昌平行医,就得忍气吞声的听他摆布,否则没我好果子吃。同时,他在内部统一口径,不顾事实的说假话,就说常醴澄一贯来局里闹事,弟兄们忍无可忍了才下手的。这是卫生局内部实在看不下去了才告诉我:要多加小心,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而且斩钉截铁的说,“常大夫,你要相信人是有正义感的,豁上这份职务、这份工作不要了,到时候,我们会把看到的真相说出来的。”

我很气愤,身心收到极大创伤。但我深信有说理的地方,我只有向上级领导如实反映情况,希望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出面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替我们受害者做主。我将以生命为代价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我要求严惩打人凶手,挽回昌平卫生局医政科侍权打人造成的恶劣影响 。2010年国务院的文件拒不执行,我跑了好几年的手续至今无果,他们卖手续、受贿赂竟然公开劝我花钱买个行医手续,在他们眼里还有国法吗?杨杰之流一手遮天、滥用职权的现象还能继续多久?我要求合法行医有罪吗?昌平卫生局医政科是国家机关还是黑社会的黑窝?反腐倡廉的浩然正气到底能否铲除这个黑窝,敢不敢管这伙拿着国家的薪俸厚禄,为非作歹不作为,明目张胆殴打老中医的“国家干部”?许多患者纷纷来信、来电话询问国家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机构管不管?不管不足以平民愤!作为受害人,只有一个要求,只要能为民除害,除恶扬善,公正的处理此案,我将把所掌握的治病救命的医术,奉献给国家和人民!更加热诚的救助于更多的患者,以报答党和国家的关怀! 
                
常醴澄
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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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回复 admin 2013-2-5 13:10
索贿不成,恼羞成怒,还打人,应该绳之以法。
回复 蓝天绿地 2013-2-5 13:37
潜规则处处都是,干什么吃什么,连医疗行业都这么黑了,让百姓怎么活呀?
看见习近平真要反贪了,底下人都敢揭露了,敢对抗了。说明问题很严重,装看不见的结果就是王立军得跑进美国领事馆!
回复 天涯过客 2013-2-5 15:22
这种事情的水很深,下面的案例,科长大额勒索,被诊所申请人录音向国家机关报案,北京加压省府,经地方官官相护策划之下露出来的冰山一角。据内部消息,该部门勒索、收贿赂款有500万之多,大部份落入了上层几个级别的官员的私囊。科长一人扛下罪名,保护了这些上级官员,他家人也得到了满意的回报。

一个诊所就勒索几万到几十万元,下面的贿赂款14万多和判刑10年,只是表演给北京和大家看的。

法院只字不提已经被录音的科长的大额勒索行为。

http://g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9120
广西法院网
梧州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收受贿赂款获重刑
2009-11-25 15:07:55
11月23日,梧州市中级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原梧州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受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邹亮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元。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1997年至2009年2月期间,在办理开设诊所、变更诊所名称、诊所迁址审批等手续和对个体诊所监督管理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经营诊所谋取利益,共收受黄某等十多名个体诊所业主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3800元。一审法院以被告人邹亮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元。被告不服,上诉至市中院。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被告人上诉理由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回复 炎黄医学 2013-2-5 15:31
admin: 索贿不成,恼羞成怒,还打人,应该绳之以法。
谢谢支持!
回复 炎黄医学 2013-2-5 15:32 (待审核)
审核未通过
回复 炎黄医学 2013-2-5 15:36
天涯过客: 这种事情的水很深,下面的案例,科长大额勒索,被人录音向国家机关报案,北京加压省府,经地方官官相护策划之下露出来的冰山一角。据内部消息,该部门勒索、贿赂 ...
谢谢支持!大家努力清除贪腐!
回复 炎黄医学 2013-2-6 10:33
2009年,负责办理的姓王官员要求常大夫花钱从别人手上“转让”一个诊所的证件,被常大夫拒绝,常大夫有合法的证件,要求通过正常途径办取。

当时的“转让”费是40万,后来更高。

这些官员比土匪更厉害。
回复 炎黄医学 2013-2-6 10:45
北京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杨杰串通到场的警察,警察了解打人的案情后,回去后未做任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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