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要保护,公有财产也要保护。私有财产没有保护的只是极少数,而公有财产流失,改革开放以来,每天都在发生,中国人对这种事情到了极端麻木不仁的程度。谁只要有机会,就去吃公有财产。这个问题,法院从来不关心,至今也没有一个说要保护公有财产的文件,而保护私有财产比谁都起劲。最高法院,好象资本家就是他亲爹,为爹服务了,他无比荣耀,实际就是一条资本家的狗,并且还包括这些法官的子孙都是资本家的狗,还不自知。这正是:狗心天生难自弃,公有财产随它去;只待国家垮台时,子孙流浪当难民。 这个问题,只能说,法院系统仍然是在执行邓小平的私有化修正主义路线,并且还以人民的名义在给人民“挖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