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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违法、违纪、违道德都不属于个人隐私

已有 1938 次阅读2018-5-23 08:42 |个人分类:时事评论|系统分类:随笔评论

      一个人如果干了违法违纪违道德的事,那这些事就不是个人隐私。违法违纪,大家好理解,违道德很容易让人忽视并误解。其实,有违道德和违法违纪在人类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秩序建设上是处于相同地位的。因此,一切违法、违纪、违道德,都不属于个人隐私。
      最近,浙江台州现年44岁的民警池某持续向黄岩公安分局纪委、黄岩区纪委匿名举报黄岩区公安局副局长周祥辉未果,反而被以侵犯个人隐私为名被处以7日禁闭和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这反映了监督委是有问题的,一是对个人隐私概念不清楚;二是监督委几乎不作为。
      现在监督委成立后,并没有切实履行职责,还处于一个新瓶装旧酒的状态,这样下去,会把好事变坏事,最后变没事,一切恢复从前。这是十分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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