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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 中国已经走在转型路上 (9)

热度 2已有 4174 次阅读2015-10-13 14:46 |系统分类:转帖-知识| 中国

河边 中国已经走在转型路上 (9)   时间: 12 10 2015 17:49
作者:河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中国已经走在转型路上 (9)

上一帖谈到民国共和的失败和启蒙运动的大转弯。启蒙运动从批判中国政教合一体系中法家的专制独裁扩大到批判传统两元信仰的另一元儒学,从此开始全面否定和批判传统文化。我认为这一转变和民国共和的失败关系极大,----正是民国共和的失败促使中国的先进们开始不止思考如何学西方,也开始怀疑国人是否有能力学西方,这种怀疑是长期学习西方加上中国面对的日益增长的内乱与外患交织在一起的结果。试想如果民国的共和能够较顺利进行,社会秩序在转型中重建,则中国恐怕不难走向工业化。袁世凯身后的北洋十年以及毛泽东死后的改革开放都显示了在相对的和平开放条件下,中国建设工业化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真正难的还是在实现政教分离基础上的现代化。

为什么现代化一定要有政教分离?如前所述,政教合一的目的是把真理的解释权掌握在国家手里,从此国家权力的所作所为就有了不容置疑的合理性、正当性。对于中国的皇朝来说,只有法家没有儒家的国家暴政就是如秦国那样的纯粹暴政,加上儒家后才有“内王外圣”,可以给帝王暴政提出各种人们必须信服的理由(真理),专制也就容易持续稳固。所以政教合一总是要导致专制;在同样的逻辑下,一个人一旦被奉为真理的化身,时间久了也一定避免不了成为暴君。因此,实现政教分离是打破专制体制不可少的一步。

自科举废除后,满清实质上已经开始放弃政教合一中的儒学一元,如此一来满清的暴力专制自然难以持久,未等到立宪改革成功就垮了台。民国接手后开始实行法治,全面废弃政教合一,放弃暴力专制,所以有言论自由。袁世凯恢复帝制,是要建立欧式的君主立宪(constitutional monarchy),那时袁的美国宪法顾问古德若也于1915年8月发表了《共和与君主论》,明确表示君主立宪比较美式共和更适合中国社会。公平地说,袁世凯并不是要重新恢复“家天下”的帝王专制,所以并不要重新启用法儒两家来重建“内王外圣”的独裁专制。在当时政教分离已经实现了的情况下,重新尊儒也只是希望获得民众对于恢复帝制的认同,在君主立宪条件下,君主只是根据宪法治国的一方,并不是如古代中国那样的国家的拥有者。袁希望用儒教来支持他的帝制,彼帝制的确有像古儒尊崇的“三代”帝制的地方,但不是革命党人与激进知识分子批判的如秦以后那样的帝制。所以袁世凯的尊孔其实并不是重回政教合一,但这些不同显然没有没充被分认识清楚。

另一个认识不清楚的关键之处在于美式民主的设计问题,这点连古德诺当时也不清楚,尤其是英国1911年通过了《议会法案》(Parliament Act)后,所以他对于当时美国民主与英国民主的差别以及分别对于中国社会的适应度的论述未必点到了要害,给出的建议因此恐怕不符合当时的国情。这个话题过大,不在此讨论。

但民国共和的失败和袁世凯尊孔复辟帝制在当时的先进们看来则意义重大:民国共和的失败说明中国人缺乏玩民主游戏的能力,这和传统文化脱不了干系;尊孔复辟帝制说明复辟帝制走回头路与儒学传统相关。两相归一,儒教与传统文化就是现代化的障碍,所以有前贴所举陈独秀的逻辑结论:“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

不过民国共和的失败却未必一定是因为国人没有能力实践民主;君主立宪也不同于复辟秦以后的帝制;上述结论因此并无可靠事实的支持。但这恐怕还不是全面否定批判传统文化的灾难之处,真正的灾难是在当时中国已经实现政教分离的条件下把儒学作为错误的信仰来批判的做法为重回政教合一铺平了道路。下面就此进一步分析论证。

一、儒学与现代化

儒学起于孔子,孔子阐发儒学的根据是“三代”等圣贤的治国行为,以他们的行为与治国的成功为根据,首先确定“人性善”,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套关于人的行为的伦理学,说的是什么是善行,如何实现善行。与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中国传统的政教合一将法儒两家作为真理的来源之后存在着两大没法克服的问题:第一,缺少了如何求真的理论,从此没有发展出系统逻辑;第二,人际间的五种关系缺了契约关系,限制了向法治社会发展。因为没有系统逻辑则不会有现代科学产生;伦理中不讲契约关系则不可能产生现代公民社会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法治。没有了这两项,中国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发展现代化自行发展现代化即使可能也将是极其缓慢的过程。

不过儒学难以发展出现代化不等于儒学就是中国的万恶之源。中国社会的“家天下”独裁专制是法家的倡导,不是因为儒学才发展出来的,儒学不过是提供了要求万民服从专制的伦理。反对儒家的秦帝国照样建立独裁专制,而单靠儒家却不可能有法家那样的严刑酷法下的独裁专制。那么,儒学会反对求真、反对契约型人际关系吗?是否批倒了儒学就可以达到拥戴“德先生”和“赛先生”了?换言之,人的认知过程是“破字当头”还是“立字当头”?现代的认知研究证明,新的认识的确立要么是通过直接传输进没有相关认识的大脑、要么是通过传入大脑挤出旧的相关认识而确立。在没有新的认识输入进大脑的前提下,人不可能通过批判旧的认识来建立新的认识。所以一个儒者无须批判儒学就可以学习形式逻辑,也可以在认识五常的基础上学习契约关系。后者在大脑里的确立与前者在大脑里的弱化都需要时间,是一个建立新的与改变已有的神经元联系的过程,所谓的learn/unlearn 在这里是两个分不开的过程。

所以要在国人头脑里建立系统逻辑与公民意识,只能通过传播科学,发展经济,建立法治,在教育上传播知识,在社会生活中建立公民环境,而不是靠批判传统来建立系统逻辑与公民意识。没有公民环境,批倒了五常,人们又靠什么来在仍然是政教合一的传统模式社会里处理人际关系?儒家大人物们早有批评法家的专制,如朱熹生前就感叹“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明清之际的黄宗羲则说“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等。可是说了又如何?他们拿不出可以替代的东西,他们也不可能就此可以产生新知识。

袁世凯无疑是民国成立后无论在识见与实力两方面都是中国过渡时期最为理想的领袖,如果当时选择的制度能够给他在行政和立法两方面有足够的依法实施暴力的机会,袁世凯在中国实行“公平施暴”的可能性远远大于任何其他人选。袁身后的北洋政府虽然没有了袁的声望,如果当时的社会先进们把解决问题的中心放在建设法治而不是批判儒家传统上,我想对于解决中国的转型问题的影响一定会有很大的不同。

二、重回政教合一

我们知道,政教合一的问题在于国家不能掌握真理的解释权,因为没有一种信仰可以提供全社会都接受的关于所有社会生活的真理,所以政教合一必将产生国家对于持不同意见的社会成员的压迫,最终不断扩大成为对于全社会的专制统治。取消政教合一,因此就不是因为某个信仰不够好,需要由一个更好的信仰来替代。在此逻辑下,一个信仰一旦与国家权力分离,这个信仰就成为一种社会思想,不论其好与坏,都与其他各种思想一样有同样的宪法权利,即言论自由。信仰在政教分离的法治社会里因此就是个人的选择,你可以不同意别人的信仰,但是不能将别人但信仰当作“错误”来批判,因为谁也不掌握所有人都同意的关于人类社会生活的真理,思想不成为社会管束的对象,只有靠法律对具体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在民国初期已经实现了政教分离的情况下将儒家思想作为“坏的信仰”来批判并将中国的一切问题归到它的头上等于是向世人宣布:这个社会的所有问题就是自古没有一个好的信仰,找到一个好的信仰来作为全体国人的信仰,中国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所以,批判儒家信仰----不论其目的如何----的逻辑结果就是要人们寻找一个更好的信仰来重回政教合一。后来的历史发展也正是照此逻辑运动。

国民党于1927年统一中国,重新实行政教合一,国家自1912年放弃政教合一后以三民主义作为新的信仰来解释权利的合法性----尽管有实际的宪法,直到1987年在台湾再次放弃政教合一;共产党又于1949年夺取大陆国家权力后以共产主义替换三民主义,直到1978年开始放松社会主义的“真理性”,进行经济改革至今。

但是,国人头脑里对于政教合一的合理性却在自“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启蒙中不断强化,对于政教合一的问题缺乏正确的理解,把其中的问题多看作是“信仰不够好”的问题,所以还是要坚持寻找更好的信仰。这种认识将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看作是改变了信仰,而不是放松了政教合一的自然结果;将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问题看作是共产主义信仰不好的问题,而不是看作政教合一的问题;批判/拥护共产主义则将其思想与实践混作一谈。(说其坏则臭不可闻,把马克思有私生子也列为共产主义的罪过;而说其好则不顾其实践的恶果,将其实践中产生的恶认作为实现其理想必须付出的代价。)

其实在政教分离的社会中,政府一旦不掌握真理以后,首先就要立宪,以宪法规定社会成员受保护的自由权利,在实行这些权利的原则下,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实行人民公社,或者是市场经济;资本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都只是思想,法律保护思想自由,惩罚的是不论哪种思想所导致的违反了法律的行为。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施暴”就是这个意思。道德只能管辖人的认识,不能惩罚人的行为,所以道德不可能在所有的人都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前成为管理社会(或治国)的方法,公平施暴仍然是唯一的出路,政教分离则是公平施暴的必要前提。

所以,结论是:政教分离是中国现代化转型必定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不能因为曾有过的失败而绕过这一关。而要避免这个过程的失误,选择适合中国的民主立宪制度至为重要,但却不可能不经民主立宪来实现政教分离。传统信仰必须在未来政教分离的社会里享有和其他不同信仰的同等权利,没有一种信仰握有全部的真理,因此也没有一种信仰应当成为被消灭的对象来批判。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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