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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条什么样的逻辑概念呢?

热度 7已有 8673 次阅读2015-2-6 21:59 |系统分类:随笔评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条什么样的逻辑概念呢?

 

在前面有一篇文章中,我曾经提到过,中国逻辑中有一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岳博士在讨论中,认为这是一条孔子的逻辑,并专文指出了这条逻辑的不合理处。在进而引起的讨论中,有的朋友认为这不是条逻辑概念,而是一种道德观。

 

那么,这一条到底是不是中国所特有的逻辑概念呢?或者说是不是合理的呢?说实话,一开始,我还真被你们给弄迷糊了。思考了一天,又百度了一下,发现我原来的想法还是对的。

 

请看一下,中文中对逻辑一词的释义:“逻辑就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有时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通用”。逻辑一词是个标准的外来语,应该是从古希腊语翻译过来的。按我的理解,在中文的社会学意义上,“逻辑”一词与“伦理”应该更相契合一点。

 

单纯从上面逻辑或者逻辑学的文字概念上看,逻辑最少在我能理解的范畴内可以分为数理逻辑、生活逻辑等等。从生活逻辑的范畴来讲,与人交往,或者国与国、组织与组织间的交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应该算是比较合理的一条逻辑。

 

至于岳博士说到的警察抓小偷或者抓杀人犯的例子,他只是说到了警察也不想座牢,因而要把小偷或者杀人犯抓去座牢是不合逻辑的似乎也不太成立。因为,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警察不想被偷,也不想其他人被偷,警察不想无端的被杀,更不想无辜的人被杀,所以才会奋力的把小偷或者杀人犯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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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1 个评论)

回复 中西部网客 2015-2-7 00:51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相似的表述世界各国,不同文化都有,被称为“黄金法则” (Golden Rule)。总不能说世界各国的逻辑思维都是一样的,应该是一种道德观或者行为准则。
回复 岳东晓 2015-2-7 02:34
逻辑一词当然是翻译自希腊语,logos 。所谓逻辑,就是讲思维的正确性,是进行有效思维的方法。逻辑不对,根本就是错误的思维,而错误的思维没有价值。

逻辑是正确思维的方法,而伦理是正确行为的理论。逻辑是伦理的基础。没有逻辑的伦理观念也就是错误的伦理。儒家学说的自相矛盾与虚伪正是其缺乏逻辑的结果。

让我们具体看看,“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这个孔子法则很简单,A 不愿 B,因此A不能将B加于C。

这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例外或者限制。以警察抓小偷为例,如果套用这个孔子法则:警察(A)不愿被关进牢里(B),因此A不能将B施于小偷(C)。这是孔子法则的正确运用。

按孔子法则,小偷也可以给这样教育警察:警察不愿自己饿死,因此警察不能让小偷全家饿死;但小偷没有其他本事,不偷全家只有饿死,警察如果抓了小偷,小偷全家只能饿死,所以警察不能抓小偷。这个例子足以说明孔儒逻辑的薄弱。

从上述孔子法则根本无法推出,如果A不愿B,而C做了B,则A可以将D加于C (警察不愿被偷,小偷偷了,所以警察抓小偷)。注意,如果有这样的法则,这就不是上述孔子法则。孔子法则里有三个变量,A、B、C,这里出现A、B、C、D四个变量,如果要给名字,且称之为美国法则。美国人说,美国人认为X不能搞核武,伊拉克可能搞了核武,所以美国人打击伊拉克、绞死萨达姆。

美国为什么成功?至少它在逻辑上能够自洽,而不是自相矛盾,所以美国能够前进。中国要发展必须抛弃孔子逻辑、学习美国逻辑。按孔子逻辑,中国自己有核武、不愿意被指责为核武强权,所以中国也不会指责日本图谋核武。这种孔子逻辑显然是自杀性的。按美国逻辑,中国认为日本不能搞核武,日本可能搞核武,所以中国可以打击倭寇。这个美国逻辑就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

孔儒号称奉行孔子逻辑,给人扣帽是孔儒的强项,实际上他们在方便的时候又是一套。中国在孔学非逻辑蔓延之后就是在作茧自缚、自己折腾、不断内耗。
回复 中西部网客 2015-2-7 03:21
岳东晓: 逻辑一词当然是翻译自希腊语,logos 。所谓逻辑,就是讲思维的正确性,是进行有效思维的方法。逻辑不对,根本就是错误的思维,而错误的思维没有价值。

逻辑是正 ...
警察抓小偷的例子不妥。早说过了,老牛明大博士的含金量还没北大学士的含金量高。这理科思维够呛。

“黄金法则”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无非是要求在实施一种行为时,以行为接受方做换位思考。
回复 岳东晓 2015-2-7 03:24
中西部网客: 警察抓小偷的例子不妥。早说过了,老牛明大博士的含金量还没北大学士的含金量高。这理科思维够呛。

“黄金法则”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无非是要求在实施一 ...
警察抓小偷例子为什么不妥,你得能说出理由。

但你根本没脑子,只会凭你原始的幼儿教育的层次来进行判断,根本没有逻辑思维能力。
回复 中西部网客 2015-2-7 03:31
岳东晓: 警察抓小偷例子为什么不妥,你得能说出理由。

但你根本没脑子,只会凭你原始的幼儿教育的层次来进行判断,根本没有逻辑思维能力。 ...
警察抓小偷那是警察的 Job,你受儒家流毒太深,很会扣帽子。
回复 岳东晓 2015-2-7 03:41
中西部网客: 警察抓小偷那是警察的 Job,你受儒家流毒太深,很会扣帽子。
你是说,是JOB 就不要遵循孔子逻辑了? 哪里有这条例外?
回复 中西部网客 2015-2-7 03:48
岳东晓: 你是说,是JOB 就不要遵循孔子逻辑了? 哪里有这条例外?
警察抓小偷难道要换位思考吗?换位思考的话小偷在想:"别抓我。"难道警察不抓小偷吗?
回复 岳东晓 2015-2-7 03:55
中西部网客: 警察抓小偷难道要换位思考吗?换位思考的话小偷在想:"别抓我。"难道警察不抓小偷吗?
你逻辑薄弱,根本陈述不出道理,只好 iMan 似地抛出一系列问句。

实际上抓小偷的例子中的警察完全可以替换成普通人,这个普通人的工作完全不包括抓小偷。
回复 中西部网客 2015-2-7 04:08
岳东晓: 你逻辑薄弱,根本陈述不出道理,只好 iMan 似地抛出一系列问句。

实际上抓小偷的例子中的警察完全可以替换成普通人,这个普通人的工作完全不包括抓小偷 ...
所以说抓小偷的例子不妥,普通人抓小偷例子也不妥。行为"抓"和行为"偷"是两码事,普通人不"抓"小偷不见得认同小偷"偷"的行为。
回复 岳东晓 2015-2-7 04:12
中西部网客: 所以说抓小偷的例子不妥,普通人抓小偷例子也不妥。行为"抓"和行为"偷"是两码事,普通人不"抓"小偷不见得认同小偷"偷"的行为。 ...
你确实拎不清。我举警察、小偷只是对”我“与”人“进行替代,人做了什么,完全无关。
回复 中西部网客 2015-2-7 04:29
“黄金法则”作为一种行为准则,要求行为实施方在实施一种行为时,以行为接受方的感受做换位思考,决定行动与否,当然不排除换位思考出错的机率。

举个轻松点的例子,湾里乔老爷的笑话:乔老爷搭上一美女,玩得开心,晚上旅馆住宿,结果旅馆只剩一房间,美女开口:不许动手,不然就是禽兽。乔老爷木纳做君子,结果第二天醒来,美女早不知去向,留一纸条:禽兽不如。

这就是换位思考也会出错的好例子。

换成老牛小偷是不会抓的,但这类差错是绝不会出的。
回复 岳东晓 2015-2-7 04:51
中西部网客: “黄金法则”作为一种行为准则,要求行为实施方在实施一种行为时,以行为接受方的感受做换位思考,决定行动与否,当然不排除换位思考出错的机率。

举个轻松点的 ...
你逻辑不行。

你提到【要求行为实施方在实施一种行为时,以行为接受方的感受做换位思考】。

这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是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明白这两者的差别吗?
回复 中西部网客 2015-2-7 05:29
岳东晓: 你逻辑不行。

你提到【要求行为实施方在实施一种行为时,以行为接受方的感受做换位思考】。

这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是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明白这两者 ...
哈哈,你不知道你的行为是否正常/道德/合法,或者你不知道你的行为接受方是否接受你的行为,才需要“黄金法则” -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乔老爷要知道美女的真意老早做"禽兽"了,美女要是不愿意硬上就是犯罪。
回复 lfyhao 2015-2-7 21:10
说实话我也不赞同岳博士的说法,他那是纯理科的思维,典型的非黑即白,没有中间与灰色。
回复 陈营 2015-2-7 22:35
警察与小偷的关系用来解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很不合适,可以说是曲解。这个话指的是人与人的一般关系,具有普遍性。警察与小偷的关系是人与人的特殊关系,而且其中包含了社会责任等内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个非常简明的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相处的道理,过度深究反而画蛇添足了。人们做事情会得到的结果,如果这个结果施与自己并不是好的,也就不要施与他人。
回复 lfyhao 2015-2-7 22:43
陈营: 警察与小偷的关系用来解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很不合适,可以说是曲解。这个话指的是人与人的一般关系,具有普遍性。警察与小偷的关系是人与人的特殊关系,而且 ...
我也是如此认为,警察是在尽自己的社会责任(抓小偷时),他与小偷等人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与人了。
回复 岳东晓 2015-2-8 02:59
lfyhao: 我也是如此认为,警察是在尽自己的社会责任(抓小偷时),他与小偷等人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与人了。
1. 你可以把警察换成普通市民,逻辑相同。

2. 如果你引入社会义务的概念,那就必须给孔儒的说法加上一堆限制,一堆人为的伦理标准,孔子的这句话也就失去了其普适性。
回复 岳东晓 2015-2-8 03:02
lfyhao: 说实话我也不赞同岳博士的说法,他那是纯理科的思维,典型的非黑即白,没有中间与灰色。
中国搞孔子的这套经不起推敲的东西整天互相贴标签、内耗,被西方科学打得很惨,义和拳的教训要汲取。西方连哲学都已经数学化了,中国人如果还死抱毛泽东否定了的孔子糟粕,在当今科技时代是很危险的。
回复 岳东晓 2015-2-8 03:03
我的系统回应参见: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28133
回复 lfyhao 2015-2-8 20:15
岳东晓: 1. 你可以把警察换成普通市民,逻辑相同。

2. 如果你引入社会义务的概念,那就必须给孔儒的说法加上一堆限制,一堆人为的伦理标准,孔子的这句话也就失去了其普 ...
可是,这个世界还真的不是非黑即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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