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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湾主打官司之我见。

已有 3661 次阅读2014-10-24 11:55 |系统分类:随笔评论| interest, 知识产权, 解决纠纷, action, 纳税人



      这几天湾里有个话题是湾主打官司,首先表明立场,俺理解和支持湾主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和网站利益。下面说说想法:

   1.很多华人宁可接受有了纠纷后漫骂,诽谤,甚至暴力相向,也不能接受打官司,这是缺乏法律意识,意识形态愚昧落后的表现。湾主作为纳税人,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是文明,理智的选择,无论从道义,情理和法律的角度看都无可厚非。

   2.不可否认的是,知识产权和人权的的观念在华人社区是相对淡薄的。如果湾主的官司是涉及这方面的,其意义不仅仅是在维护自身和珍珠湾网站的利益,对其它华人网站和其网民也有一定警示作用,防患于未然,这是典型的 Public interest 。有幸生活在法制社会的华人应该对这类官司持正面的评价的态度,因为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关乎我们是否能有一个健康安全干净守法的网络环境。

  3.官司无论大小,是否成立的关键是有没有Cause of action. 也就是说,法理依据,而不是你我心中的事情大小,代码几行。比如:偷一片面包就可能触犯的是刑法。湾主要打官司,自然会给出他的法律依据,被告也可以反驳,最后裁决权在法庭,那些以“二行代码官司”来嘲讽湾主的,被笑话的很可能是他们自己。

  4.如果最后法庭认为原告的诉讼没有merit或者其它原因dismiss了案子,原告可能需要承担被告的大部分法律费用,再加搭上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如果不涉及尊严,如果不是忍无可忍,湾主会走这一步吗?对此俺们旁观者不能妄加评论,因为面对来自他人的伤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回应方式和处理准则,只要湾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旁观者实在没什么理由说三道四,毕竟没有切肤之痛。

   5,建议那些质疑湾主行为的人,应该先对照法律,帮助“潜在的被告”反省有没有恶意侵权的行为发生,有没有在网上经常只知道骂人的痛快,而罔顾事实,损坏了别人的名誉,降低了别人的公众形象。如果事实存在,相信有基本的事非观的人,都不难理解被告为什么会变成被告。

    6.这二天为因为这个话题去了其他网站看看,总体感觉是:“潜在的被告”周围缺少明白人,只有一些火上浇油者,看似支持,实际上骂骂咧咧的把当事人往“火架”上赶。

   7.   最后说句劝和的话。俺认为事情发展到现在,躲起来的不应该是“潜在的被告”,而应是湾主,不然对方热情的邀请你在渔人码头喝咖啡,你去还是不去?
       明白人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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