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俄罗斯称美国向乌克兰提供武器是“火上浇油”:日本人当年对美国向中国提供武器也是这么指责,日本说东北满洲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汪)都跟日本亲善,签了那么多和平友好的条约,这些中国人都那么合作,美国却多管闲事、破坏东亚共荣,还支持逃到四川山中的残余武装力量,必须狠狠地教训一下。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全面侵华,而此后三年多日本的重要工业原料如原油与废铁大部分来自美国。卢沟桥事变前26年,美国政府与日本签订了“1911日美商务条约”。允许外国人员与商品进入是主权问题。这个1911年的条约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一方人员与商品进入另一方,不得无端限制。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部分美国军火商还在继续向日本提供飞机零件等产品。但当时美国并无任何法律限制本国产品出口。
美国联邦政府是有一个有限权力的政府(但随着历史上多次战争,美国政府权力已经越来越大)。在美国,法律没说不允许的,就是可以的,而法律的制订权在以议会,行政只是执法机构。美国总统干什么国家大事,都得是有法可依的。以乌克兰战争为例,拜登政府想给乌克兰钱与武器,得由国会几百号议员起草文件、辩论、协商、立法批准,往往一个议员反对就能耽误几天。日本全面侵华后,罗斯福政府向国内飞机制造商等企业发函,表示政府强烈反对向日本出口飞机及相关设备。但这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道义反对,私人公司要卖产品给日本并不违法,更管不了其他的民用物资的对日出口,如废铁与原油。
1939年,美国政府通知日本将终止1911日美商务条约。194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出口管制法案(Export Control Act of 1940)。这就授权美国总统依法限制对日出口。可以说,这个1940的法案是之后美国各种出口管制法案的鼻祖,包括今天美国政府动辄祭出的出口管制清单,如多快的美国芯片不可转卖给给哪些美国不高兴卖的国家等等。
后来罗斯福政府对日本的制裁逐步加码,双方走向战争前奏。日本与美国进行了多轮谈判。日本最终提出的条件是,日本撤出中国关内、保留满洲(东北),但美国得同时认可南京与重庆政府(汪与蒋),促成南京、重庆统一合作。美国给出的条件是,日本必须全部撤出中国,包括中国东北。用今天的事情类比,这相当于今天俄罗斯愿意撤出乌东、但要保留克里米亚,但美国坚持要俄罗斯撤出克里米亚。日本人一看谈判无效,美国人敬酒不吃吃罚酒,于是正式启动偷袭珍珠港计划。美国的回电最后条件的同一天(1941年11月26日),日本偷袭舰队就已经出发了。
日本的偷袭战果显著。美国于是向日本宣战。一天后,中国(蒋政府)跟着美国也向日本、德国、意大利宣战 (但老毛的苏维埃政府早在1931年就已经对日宣战)。希特勒德国宣布对美宣战。次年一月,南京国民政府(汪伪)向美国、英国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