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 转帖了一段卢迪的宏论,内称【再看政治自由。。。。晚清改革中,朝廷向“文明国”学
习,废除了酷刑,修改了刑律,制定了民法与诉讼法,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三权分立,在中央和地方成立了准议会(资政院与谘议局),建立地方审判厅,将立
法、司法与行政分开,允许民间组党,更鼓励民间办报,使得各种党派与报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卢迪所举所谓晚清言论自由的论证已经
被我剖析,他所列出的晚清各种跟清王朝唱反调的报纸其实都是洋人租界里办的。而且即使在租界里,激进的作者也还是难逃魔掌。
邹容之死就是例证。
那么晚清的政治自由又是怎么回事呢?如果满清都已经三权分立,搞多党制,怎么被推翻了?
其实,卢迪说的这些所谓文明国宪政的举措是已经垂死的清朝试图以宪政延续生命的一次来得太迟的尝试的
准备 -- 不是尝试,而是其准备。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一(1908年8月27日),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日本宪法为模板,想靠宪政救满清大厦之将倾。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钦定宪法大纲》只是立宪的预备文件,而不是宪法。清廷公布的立宪筹措期是九年。因此,预计的正式召开国会、制定宪法的时间是1917年。当然,光绪随后也还颁布了一系列的其他改革性法令。什么地方自治选举之类,借机收取所谓自治费,而且只有有钱人有投票权,反而引发老百姓反弹。
之后发生的事情大家应该是知道的,光绪帝被老佛爷幽禁而死。最近新闻报道对其头发的化学鉴定表明体内砷含量大大超出正常,因此应该是被毒杀。1911年10月10日武昌发难,离预定的1917立宪还差6年。很快各省纷纷独立,清廷于是下罪己诏,承诺立刻召开国会实施宪政,但为时已晚。可见,所谓晚清三权分立的宪政不过是一个纸上的设想,卢迪大力推崇的晚清政治自由也就是一纸空文而已,too little too late to save the Manchu empire.
错误的政治观点往往源于倒错的知识结构。卢迪的中国近代史很 fuzzy,乃至其结论背离了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