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Defamation) 指用虚假是事实来损毁别人的名誉。诽谤成立,必须包含虚假的事实。
这被控为诽谤。
伪相(false light) 是指编织他人负面的形象,包括选取片面的事实。
杨文彬在夜城发博文写道【2007年3月9日,被告律师Jedediah Wakefield 有没有以你没有遵守法庭命令的理由要求法庭严惩你?包括 terminating sanctions, under Rule 37(b)?】 杨文彬虽然是问题形式,其诈欺式攻击恶意明显。
显然,杨文彬查看了相关的文件,知道整个事件的经过。事实上,对方跟原告都没有进行电话会议协商取证,就贸然跑去法院闹事(规则规定双方应该在取证中先进行电话会议,不行才能上法院)。法官在书面命令中不仅批准了我方的动议,否定了被告的制裁动议 ((参见文末附件)),而且还在法庭上说了被告律师几句,意思是他们这么草率地发起动议就是为了多收律师费。 杨文彬蓄意掩盖事件的全部,单挑出被告的动议,是欺诈性的试图损害本人名誉。
类似的其他诽谤或伪相问题,我就不再一一详述。等我补充起诉书时都会加入 -- FALSE LIGH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