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万维网教育论坛看到一群人在争论不休。这是一个实用力学问题,而且还有实验,但内容有点不雅,我就不讲具体了。
问题抽象出来是,一个物体从某个高度落入液体中,为什么溅起的液体高度超过物体的最开始的高度呢?
有人在论证说,物体落入液体时,速度为V,那么液体的速度最大应该不超过V,那么液体不可能溅到更高处。难道牛顿第二定律被违反了?有人开始用能量守恒、动量守恒之类计算。
我一向对不懂初中物理的人是不客气的,说道:笨! 这需要计算能量、动量吗,想想一个皮球撞到墙上是什么结果。有人终于明白了。皮球撞墙原速反弹,从皮球静止的角度看,墙以速度V撞上皮球,继续以速度V前进,而皮球以 2V的速度飞出去。可见,当重物落入液体,溅起的液体速度可能大于重物落水速度,其溅起高度也就可能超过物体原来高度。
所以,假如你往一个装满液态物的坑中扔块石头,需要保持一定距离,小心溅到。
另外,如果坑里还有苍蝇,就得更紧保持距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