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提到旅美博士、硕士、高材生们应该向湖南邵阳人贺邵强学习,总是引来种种嘘声,说贺是如何地差劲等等,这种全盘否定的思维是愚昧、落后、原始的。
想当年贺被指控性侵犯,“受害者”还拿出一条裤子,说上面有DNA,但贺坚称根本没有的事。孟菲斯检方在裤子上显然也没有验出任何东西,又没有任何其他证人、证据。但是要知道,美国人是很要面子,很难认错的。一旦启动了公诉程序,检方就必须坚持到底,除非他们认为100%会失败。田纳西人民当然知道审判结果可能不乐观,因此,在案件后的数年,孟菲斯检方一直在寻求让贺认个小罪,贺则坚决不干,而是要求依据宪法尽快进行陪审团审判。最后只要求贺承认一个小问题,做几天义工了事。中间当然使用了各种威逼手段,包括关进监狱,但贺邵强坚决不从,就是要陪审团审判彻底洗清自己。
最后,田纳西人民没法,只好进行陪审团审判,12名陪审团成员一致认为贺无罪。换言之,陪审团对“受害人”的指控不予采信。
贺邵强之后,又出过很多华人被指控犯罪的案子,如翟田田、姜波等案。其实都可能是莫须有的冤案,但最终两人都在压力下屈服,承认了一些鸡毛蒜皮的过错,在认罪书上签字画押,用尊严换取了自由。而检控方也得胜还朝,其成功定罪率(conviction rate)又增加了一分。
海明律师也是,被被告律师吓唬吓唬,就签下了认罪书。
贺邵强与翟田田、海明、姜波的差别在哪里呢?我认为归根揭底是思维能力的差异。
贺邵强虽然是文科生,但我在与其打交道的过程中发现其培养出了相当的理科思维能力,每次遇到事情,都能够试图从美国法律、规则出发寻求答案。而不是凭空臆测,被恐惧、情绪覆盖了理性思维。
在《
38军不敢打黑人团的智力研究》一文中,我就结论,李鸿章也好,梁兴初也罢,不敢出战的根本原因还是智力劣势,缺乏根据客观情况进行理性判断形势的能力。
另外还有一点,那就是必须相信正义。相信邪恶无比强大,但正义依然存在。这是一个基本点。就像我说的,你如果是在萨达姆的伊拉克,你会去上法院要公道吗?你要尊严,首先得相信正义永在。而唯一证明正义存在的方式是正义的胜利,而证明正义存在是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如果没有这种信念,就应该遇到麻烦自己认栽,正所谓苟全性命于乱世。所以,这也是不同的生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