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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的客观标准之理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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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09:30:04 |显示全部楼层
贺绍强一家回国后,在一所学校找了一份副教授的工作,一次晚餐,学校领导们都称贺是英雄。贺绍强立刻对其太太说:“罗秦,你听见没有,我是英雄啊!”我隔了几个人都听见了。唉!临走时,我跟学校领导讲,你们得严格要求他。对贺,我也再三说,这是你新生的机会,可别搞砸了。

比起一般的中国人来说,贺的言行可以说是完全不懂“人情世故”,光凭上面的话就会令人摇头。但是不是英雄,需要通过客观标准来衡量,与懂不懂世故无关,与个人生活也无关。

首先,是否英雄与个人的私生活无关。我碰到很多男士,一说起贺,就要问我关于他家的私事(比如婚姻之类的事)。我无语。在我看来,这是人家的私事,男人关注别人这类事情不是很无聊吗?当年贺要跟我讲他与某女在教室里到底是怎么回事,还寄来好几盒录音带。我都立刻打断了。我整天考虑的是大问题,哪有兴趣关注你跟谁干了什么?只有猥琐男,才会去追究这类事情。

贺梅案涉及的是一个基本权利的问题。基本权利这个概念在中国文明中似乎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认识,是一个西方文明的概念。比如说生命权就是一种基本权利。基本权利不是绝对的,也可以剥夺,但是剥夺基本权利必须有更高的标准。父母权就是一种基本权利。

什么是父母权呢?这个概念在中国古文明中出现了,但中国人从满清统治以来、300年为奴而造成的不断退化已经使中国人对这个概念也变得陌生。根据西方的定义,父母权就是父母根据自己的意愿、设想培养下一代的权利。显然,这是维系民族延续、家族延续最重要的一个基本权利。所以,贺梅案作为一个涉及跨民族的基本权利的争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回到英雄的客观标准。所谓客观标准就是不以人的主观判断为依据的标准,就是不考虑你个人的好恶、恩怨、情感等等,把数据输入计算机,最后能算出一个数字的标准。比如说,聂卫平是不是英雄,我们说他是。在他之前,中国围棋手没人能宰日本超一流棋手。但老聂多次取胜,总算证明中国人智商在当了300年满奴之后还可以恢复。 根据老聂的胜率,并且与前人的胜率比较,我们确定老聂为英雄。这个确定,与老聂结了几次婚没有关系。有人说自古美人爱英雄,说不定老聂多次结婚正是其英雄本色的体现,但这不是客观标准。

再看老毛,他已经不只是英雄,而是伟人了。说老毛是英雄,那是把他请下神坛。为什么老毛是英雄?因为他打败了很多强大的敌人。这些敌人是谁?是世界列强。 以前有没有类似的人物?没有。从满清皇帝到老蒋都是挨打的角色,整天被打得象孙子似的,没有半点男人的尊严。老毛不但能在中国打,还能出去打。如果只是打个把土耳其旅,那不算什么,算不得英雄。老毛打的是美国,而且美国进行了全国紧急动员,出动兵力百万。那些即使骂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服他、怕他,承认他厉害。所以毛是英雄。

可见,衡量男人的一个客观标准是他的敌人。



通过反证法,我们可以举例看出,朋友不是衡量男人的标准。



因此,衡量一个男人的唯一客观标准就是他的敌人。



当英雄不是件容易事。方舟子打假不能算英雄,假货水平太低、作为对手分量不够。光有强大对手不行。印度总理尼赫鲁跟老毛叫板、想当英雄,结果被解放军西藏的几个团就打得灰头土脸,不久气绝身亡。中国足球队的长发帅哥搞了几十年、几代人,也打不过南韩,球迷们想叫他们英雄都羞于出口。电影《叶问-2》里被洋拳打死的那位大师虽然勇敢、顽强,但不是英雄。只有打赢才能算英雄。



贺绍强第一次上庭的时候确实很狗熊。法官对他们像耍猴似的,贺大气不敢出,一句话没讲。法官下了一道交出护照的命令。出了法庭后,贺给法院发了一封可怜兮兮的传真,哭陈其不幸。却不知美国文化,弱者就是要挨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淘汰弱者是社会进步的需要。果然,法官见此人好宰,跟贝克律师当天私下搞了8道禁令,包括不准贺家见贺梅。此时的贺,其对手就是贝克,而且贺是败者,当然是狗熊。就算他打败了贝克,那也不算什么,贝克不过一普通市民,也是劳动人民阶层,不属于社会的高等阶级。在后来的取证中,贝克律师耍贺绍强更像耍猴。贺对这些人恨之入骨。



接下来,贺方的敌人升级了,就象玩电子游戏,BOSS越来越厉害。但情况变了。贺首先废掉阿里桑拉托斯法官,就是那个搞黑幕不准接触令的。要知道此人是当地一霸,律师见了都发抖的,简单废了。然后,敌人变成了主审的求得斯法官。此人据说极为聪明,是田纳西最高法院的接班人,他主审贺案子是最高法院钦定的杀手,又废了。最后,上诉法院超一流高手的114页的判决,中外的法律高手都以为神了,佩服的五体投地,说这次贺应该是死的心服口服了。结果还是被废了。如果是玩游戏,就是打败所有BOSS,玩完了。



这样的事情,在美国华人史上是没有先例的。美国华人史,有专门的历史书籍可以研究,我读了,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通篇就是一部血泪史。美国媒体上华人形象,不是偷渡、就是窃取技术,从来没有什么胜者的形象。奥运会中国好不容易得了金牌,美国人都懒得报道。你去联邦法院会发现上面中国人的案子绝大部分都是中国人被指控的,也难怪法官们产生种族成见,人的思维就是如此,不但看重复的东西、重复面孔,就会自动产生联想、思维定式。你看翟田田,从本科起就是在美国读的,中国话都不利落了,回去了还说要了解中国,自己都当自己是美国人了。结果呢?脚镣手铐地压上飞机,极尽羞辱,完全没有人权、尊严。按美国法律翟田田是无罪的直到被证明有罪,但到他这个老中那里,就变成了有罪直到被证明无罪(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所以,翟田田的眼泪写下的是美国华人血泪史新的一页。



但贺绍强上了ABC 20-20黄金节目,作为胜者高姿态地宽恕了贝克,美国人民看得热泪盈眶。如果你去问贺的对手,贝克律师、阿里桑法官、求得斯法官、上诉法院的大内高手,贺是不是战胜了他们,证明贺是对的、他们是错的,他们不一定服气,但必须承认一个客观事实:是的,贺赢了,他们败了,他们败得很彻底、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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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 18:08:00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湾区的吴敬华工程师才是真英雄。杀了三人,都过去快五年了,没一个法官敢审这案。按法律来说,法官必须认定他有罪。但按当前美国阶级斗争激化的形势来看,陪审团肯定会判他无罪。法官没办法审啊。还有一个枪杀他老婆的离婚案代表律师的人,也不知怎么搞的,审了几次,陪审团都有人说他无罪。证据很足,但就是有人说,我不看这些,我就是认为他无罪。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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