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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只肉丸子: 王立山, 一个来自故乡深陷囹圄的人 [打印本页]

作者: cannaa    时间: 2012-7-12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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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蔘博    时间: 2012-7-13 11:39
译文不错啊.
作者: cannaa    时间: 2012-7-1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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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东晓    时间: 2012-7-14 02:44
英文原作是王立山写的?
作者: cannaa    时间: 2012-7-1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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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x1wx2    时间: 2013-1-28 23:06
cannaa 发表于 2012-7-13 11:46
网友“美翼传说”应该住在亚特兰大,好像是职业翻译。跟我没有来往,我只是把王医生的英文原著放上网,他 ...

“我只是把王医生的英文原著放上网,他就翻译了”------王醫生就是王立山嗎?
作者: wx1wx2    时间: 2013-1-28 23:37
雇主解雇任何人无需说明任何理由。別有用心的雇主必定要编个故事,勾結律師指鹿为马,说啥是啥。完全是谎言,你又能如何?!
指控一个中国人暴力,无论是事实与否。就像叫一碗中国“云吞汤”一样司空见惯!明明是陷害而無法判刑,卻讓你接受、默認,領受法官大人法外開恩!
然後,雇主把这些指控或判決呈给州政府、平等就业会和法院,然后,惡意拖延你三年五年......你若還不崩潰,就把你打成神經病!
-----《華人在紐約》
作者: cannaa    时间: 2013-1-29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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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naa    时间: 2013-1-29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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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x1wx2    时间: 2013-1-29 09:00
目前为止,如果有人在网路上谷歌我,不难发现很多关于我的负面甚至扭曲的东西,尽管人们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之前对我一无所知,尽管法律依然推断我是无罪的。在处理我的事件中,警方有选择的向媒体出示了几件在我车中找到的私人物品,并就此作了最夸张的推论。警方向公众描述,参与此事的某某警察如何英勇,这如何是一起蓄谋杀的凶案。
-----這一段,我讀不懂。
無罪,指的是沒殺人嗎?
原來,都以為他殺人了。
他也寫了一些文章,如果沒殺人,那爲什麽不把真相寫出來呢?有很大困難嗎?
作者: cannaa    时间: 2013-1-29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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